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的排放标准相关规定解析
时间:2020-08-19 09:53:58   作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厂家
本文讲给大家进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的排放标准相关规定解析,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就是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构筑物及设备。污水包括农村居民生活和经营农家乐产生的污水,包括冲厕、炊事、洗衣、洗澡等活动产生的污水。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标准分级: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水污染物排放按照设计标准执行相关限值要求,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建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执行规定的限值。位于重要水系源头、重要湖库集水区等水环境功能重要地区和水环境容量较小的平原河网地区的新建设施执行一级标准,位于其它地区的执行二级标准。执行一级标准的地域范围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其他管理规定: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排泥应合理处置并遵循资源化利用优先的原则。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监测要求:
参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的有关规定,在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应设置永久性排污口标志。对水污染物监测应按 HJ/T 91 执行。水污染物浓度的测定采用国家认定的其他等效方法标准。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执行一级标准的地域范围后应向社会公开。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当地环境保护需要,执行更严格的标准。